关于强化我市人才建设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4-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把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三大国家级战略。一般来说,人才发展有两方面,一是自身培养,二是外来引进。目前,“抢人”已成为国内城市竞争的重要内容和新常态。随着交通、资讯日益发达和区域经济均衡化、人才就业本地化,未来人才争夺将更加激烈。与以前相比,现在争夺的不仅是高端人才,而是全方面的人力资源竞争,从高端到中端,到普通技工。

一、我市人才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查数据,相比2000年,中山市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口占比有所增加,从原来的17.75%增长到31.07%,但与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地相比仍较低。尤其是学历在大学及以上的高素质人才,中山每10万人的拥有量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一)人口教育结构 

根据《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中山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6.3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72.96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15.05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7775人上升为11322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1005人上升为2273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4981人下降为35845人。

(二)本地中高等院校

职业教育方面,中等职业毕业生选择高职进修的较少,更多选择直接就业。2015年中山市教育系统的10所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毕业生7625人,就业人数为7585人,就业率达到99.48%。

高等教育方面,中山市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共6所,其中3所市属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所省属高校校区(广东医药大学中山校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和1所成人高等教育学校(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三)人才引进政策

中山市的人才政策,按享受的对象可以分为三大类:1)支持个人;2)资助团队;3)扶持用人单位。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包括《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使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暂行办法》、《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委办[2010]43号)、《中山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中委办〔2011〕46号)。通过实施一系列的人才配套政策,近五年来,培养引进人才约25万人,建设了1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4个院士工作站、3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了2个省级创新科研团队和8个市级创新科研团队。

另一方面,人才入户情况不太明朗,根据市公安局统计,2010年到2015年6年间,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入户的应届毕业生、技能人才百佳人才入户(含随迁)共1.07万人,仅占总入户人数的5.39%。


二、我市人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高学历人才依然缺乏

近年来,中山市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口占比有所增加,从原来的31.07%增长到34.05%,但与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地相比仍较低,尤其是大学以上的高素质人才,中山每10万人的拥有量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二)自身培养的一般人才队伍较弱

职业教育方面,总体而言就业态势良好,但问题也不容乐观,集中表现为就业质量不高这一问题,体现在专业对口率低(就业对口率约为64%)、工资待遇不高(直接就业学生中有接近40%人的月起薪在2000元以下)、就业稳定性差(频繁跳槽)等方面。

高等教育方面,2015年全市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4.9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2.3%。然而,与珠三角各地市高校规模相比,中山市在校大学生规模最少,高校数量与佛山并列倒数第一。此外,中山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出现外流现象,体现在高校毕业生选择在中山就业或经商的比例较少,且工作的流动性大。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相对保守

中山市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人才政策对比珠三角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仍较为保守,主要体现在:

(1)人才政策体系时效性弱。目前中山市沿用的仍是2010-2011年出台的人才引进办法,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人才引进激励力度不大。资金资助、住房补助、社会保险等方面,中山市的人才资助额度低于当前的经济水平;

(3)人才资助政策门槛较高。对于既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山市人才政策规定,享受人才资助政策前提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差异化的人才政策弱化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积极性。

建议:

(一)开展城市营销,提高城市美誉度引人

具有高知名度和良好美誉度的城市品牌,不但能够给本地市民带来自豪感,也能够给外来人才带来吸引力。特别是当城市品牌的个性形象能够得到外来人才的认可时,城市品牌更能够发挥吸引人才并能够留得住人才的功能。

中山市是全国唯一一个以名人命名的城市,曾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称号,具有优质的人文基础。然而,在信息爆炸时代,这些过去的荣誉很容易被人们遗忘和忽略。中山既没有省会城市在政府文件中出现的频率多,又少与著名历史事件挂钩而被录入教学课本,相较于大城市显得知名度不高。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由于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价值观产生改变,人们从过去只求生存逐渐升级为追求生活质量的提升,其中包括生活环境、公共设施、文化娱乐等。建议政府成立城市形象推广专门机构,以宜居、宜业、宜游的舒适环境为中心理念,多对外宣传中山,提高中山在全国的美誉度。

(二)改革入户制度,留住有助中山发展的人才

目前积分入户的计分标准与未来人口、人才发展导向不接轨,建议由市流管办会同人才局、人社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未来人口战略导向,修订《中山市积分入户管理制度及计分标准》,重视对适龄劳动人口、技师技工人才、创业投资人士等的加分倾斜。

此外,建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特定人群入户程序。如对于未来中山发展急需的人群,包括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士、技师、高级技工、创业投资人士等,建议开通入户绿色通道,简化以上人群的入户程序,在核实不存在扣减分情况的前提下,予以凭单项证明文件办理入户。通过引入年轻人口、高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

(三)多元联动,加强人才政策统一性 

整合“1+N”政策,并做到与时俱进。正在沿用的“1+N”人才引进政策的“1”个统领性文件——《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在“十二五”期间发挥了较大的人才引进作用,但愈发激烈的人才竞争在珠三角乃至全国各地上演,中山市相对保守的人才引进政策需根据当前中山发展需求,编制《中山市特色人才政策实施办法》作为指导人才引进工作的核心。同时,加强政策统一性。根据相关部门反映,目前的政策条款繁杂,为解决各个条款之间存在的相互干扰问题,建议采取以《中山市特色人才政策实施办法》为核心,逐步整合“N”个针对不同类别的引进对象所制定的“奖励+扶持”制度,理顺不同层级人才的适用政策的同时,增强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操作性。

(四)适当调整高层次人才的层级政策

目前设定的六个层级人才的层级划分与中山的实际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建议人才层次划分更“接地气”,引进的人才能切切实实为中山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针对高层次人才,原六个层级之间的政策扶持力度差距较大,相对地,其他城市的人才政策对同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来说吸引力更大。未来,应加大政策力度,招才引才。建议对原有《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提升政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五)拓宽享受福利的“人才”范围

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编制的《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中指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属于“人才”范畴。然而,随后相继出台的数十个扶持政策和措施,主要的服务对象均为高层次人才,而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具有很大贡献的一线人员,如技师、技工人才,却少有提及。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开放入户限制,说明,技术工对广东省经济转型和发展的重要性。建议加紧落实省政府的规定,在积分入户制度中,提高对技师、技工的加分幅度,构建适用型人才梯队,助力中山市新型专业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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